过气鸽手璃小璃

善罢甘休,知往日旧事不可回头。

【迟勤】歌尽桃花扇底风——不才

谢谢我的宝贝带来的番外。

几乎还原了我最开始构思的时候,谭景垣这个人物的年少时期。

他对迟瑞的追随和崇拜,既有年轻人的冲动,又带着军人的稳重老成。

谢谢小江,我也爱你。


江湖破落户:

*谭景桓番外

*献给亲亲老公 @Gillian璃小璃






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偌大一个八荒六合啊,从来不缺可怜人。





谭景桓进军营当兵时,也才十一岁。





记名册的士兵不住摇头,打量着眼前少年过分瘦小的骨架,来军营只为了一口饭的可怜孩子太多,他们能得到的最大同情也不过是老兵嘴里一句轻飘飘而事不关己的‘可怜’。





但哪家军营也不是难民营。





入伍新兵整编成队,良莠不齐想一大片发育不良的白菜萝卜,谭景桓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哪个老兵不要的了,裤腿他要挽起三折,两个袖口磨得看不出本色,眼光下猪油一样恶心得亮。





他按捺心头对未来的惶恐,打起精神等着将军来巡视。





就这么一眼。





大道天机千万,总归就这么一眼,定了谭景桓下半辈子。





打马来的正是迟瑞,队伍里有人窃窃私语,讲着这位将军如何斩将擎旗盖世独绝,谭景桓家里是被日本人打散的,好好一个家,阿爹阿娘就死在眼前了。





他听着那些话,不由想到若是自己当时能拿起刀枪……若是,多好。





迟瑞已经快走过队伍,谭景桓才好容易在人群中看见这位将军尊容。





很好看,只有眉宇间不散杀气,低低沉沉,不知多少生灵得以炼化出。但是他腰间马鞭又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




纵然牛皮泛出的光透骨生寒,十一岁的小少年还是一瞬间就下定决心。





我要去,到他身边去,只能,必须,去。





白天校场上皮肤晒到滚烫,回了通铺表皮就层层开裂,第二天继续,干裂皮肤上直接爆出血来。





少年心里的炽热猛然发芽,从皮到肉都烂了一回又重长一回,他已经从一开始的大头兵变成如今小小士官,也不过四年,谭景桓从里到外都换了一个。





大概是碎骨重塑百炼钢,谭景桓身体快速拔节抽条,十五岁的少年手脚伸展开,居然快和成年男子比肩。






尽管谭景桓自认准备充足,可他还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。当时迟瑞已经有副官,老兵蛋子滑手得很,谭景桓几次想要打人主意都失败了,可是朝思慕想的位置离他那么近,少年到底还是没沉住气。





他七回八转找了好几人,才讨到一个辅佐迟瑞的短暂机会,可就这么一个机会,也是他顶替别人上来的。





谭景桓为了能见到迟瑞一个晚上都睡不踏实,结果第二天他在迟瑞面前还是手足无措,一眼就被识破是冒名顶替。





他被亲兵按着跪倒,膝盖砸下手臂反缚在背后,迟瑞眼都不抬,依旧一副冷冷淡淡的样子,“为什么要冒名顶替,你已经来了很久了,不会不懂规矩。”





迟瑞的声音还和当年同出一辙,满满风沙土腥味儿,谭景桓来不及吞口水急切而乞求,“我想做您的副官。”





事后回想,那绝对是谭景桓前二十年人生中做得最冲动的一件事。但迟瑞,竟然微微点了点头,他对谭景桓早有听闻,也早觉得自己那个副官碍事,可惜这个动作跪着的谭景桓是看不见了。






鞭六十,用得也是牛皮鞭子,一旁早备好盐水,单薄军装撕开裂口,内里皮肉淤血紫胀,再一鞭落下,皮肉立刻绽开,肉皮打着卷,内里嫩肉带着血,再下一鞭被直接抽离身体。






谭景桓咬碎了嘴里的肉愣是一句痛都没喊。





刑罢迟瑞屏退众人,步下主位,谭景桓只看见军靴踏碎灰尘一步步靠近,然后是迟瑞的声音。“跟着我第一天,好好干。”





谭景桓差点被胸膛中几乎爆裂出来的狂喜撕碎,他尽量平稳语气回答迟瑞。





“是四年零一天。”









碎碎念:




一点点送给《歌尽》的话




这是一个备受期待的故事,从构思到成型,草蛇灰线埋伏千里,我都在。




可我还是会为每一个一句感动。




它太好太好了。




好到我觉得在故事里的每个人都真实活着。




他们就该是这样的人,就该这样说话,每一个场景每一处对话,都在推着他们的人生。




谢谢带来这一切的 @Gillian璃小璃




我爱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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